十四比一(時評)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聯合國安理會第十萬次會議,表決要求加沙停火的決議草案,美國再次行使否決權,一票否決聯合國安理會要求加沙停火的決議草案。該決議草案要求加沙立即、無條件、永久停火,並要求以色列解除所有向加沙運送人道援助的限制,也要求立即、有尊嚴地、無條件地釋放所有被哈馬斯及其他組織扣押的人質。該決草案由安理會十五個成員國當中的十個成員國起草,獲得聯合國安理會十五國之中的十四票贊成,作為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美國一票反對。這是美國第六次在安理會就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分子哈馬斯之間近兩年的戰爭問題的停火決議投下否決票。美國的濫用否決權實在令人憤慨。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傅聰在投票後的解釋性發言中表示,中方對這一表決結果感到非常失望。他說:到底還要有多少無辜生命逝去,加沙才能實現停火?到底還要發生多少慘劇,人道物資才能暢通無阻?到底還要等到什麼時候,安理會才能履行職責?傅聰指出,二零二三年十月,美國第一次在安理會行使否決權否決加沙問題決議案時,加沙衝突導致三千人喪生,如今加沙死亡人數已飊升至六萬五千人。武力打不出和平,暴力換不來安全。延長戰事只會造成更多死亡和仇恨。以色列必須立即停止在加沙的軍事行動,停止任何加劇局勢緊張的危險舉動。中方希望美國同國際社會相向而行,秉持公正負責任立場,切實為實現停火作出積極努力。以色列必須履行佔領方的國際人道法義務,解除人道物資准入限制,支持聯合國以符合人道主义原則的方式開展援助。
傅聰說,安理會承擔着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早已就加沙停火、人道局勢等問題達成壓倒性共識。但正是美國對安理會行動的消極阻攔、對違反安理會決議行為的頑固袒護,導致安理會在加沙問題上應對乏力。美國作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應當正視自身責任,支持安理會有效履職,維護聯合國作用和權威,而不是相反。傅聰強調,國際社會維護公道正義的努力不會停止。第八十屆聯大將舉行一般性辯論和落實「兩國方案」高級別會議,中方希望有關國家傾聽國際社會的強烈呼聲,作出對生命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正確決定。中方將繼續同國際社會共同努力,推動平息加沙戰火、緩解人道災難、落實「兩國方案」,最終實現巴勒斯坦問題的全面、公正、持久解決。
九月十二日,聯合國大會以一百四十二票贊成、十票反對、十二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一項決議,支持關於和平解決巴勒斯坦問題及實施「兩國方案」的「紐約宣言」。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曼蘇爾在表決後表示,幾乎所有國家都渴望「打開和平之門」,而「紐約宣言」提供了明確的路線圖。他呼籲「仍在推動戰爭和破壞選項的一方」傾聽理性的聲音,強調這份決議或將成為和平進程的重要「好兆頭」。決議草案主要提案國之一的法國代表指出,「紐約宣言」制定了實現「兩國方案」的單一路線圖,主要內容包括:在加沙地帶立即停火;釋放所有被扣押人員;建立一個具生存能力且擁有主權的巴勒斯坦國;解除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按指哈馬斯)武裝,並將其排除在加沙治理之外;促進以色列與阿拉伯國家關係正常化,並提供集體安全保障。
聯合國大會九月五日決定,和平解决巴勒斯坦問題和落實「兩國方案」高級别國際會議將於九月二十二日舉行,這將給更多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參加會議提供機會。然而,由於美國國務卿鲁比奥不久前下令拒絕巴勒斯坦部分官员的簽證申請或吊銷其簽證,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屆時能否出席仍是未知數。美國代表則明確表示,美國將不會參加九月二十二日的會議。
美國在聯合國安理會以及在國際間的行為,與國際社會多數國家的主流認知背道而馳。美聯社預計,未來幾天,包括歐洲大國在內的一些美國主要盟友將宣布承認巴勒斯坦國,這必將遭到以色列和美國的强烈反對,導致特朗普政府与英法等盟友產生分歧。國際輿論認為,美國逆國際大勢,頑固偏袒、支持以色列,並在聯合國安理會等國際多邊場合袒護以色列,令以方肆無忌憚、一意孤行,必將讓以色列和美國日益孤立。美聯社認為,九月十八日聯合國安理會的投票結果,進一步突顯美以兩國在國際上陷入日漸孤立的窘境。阿聯酋報章評論認為,在加沙危機和巴勒斯坦問題上,美國越發站到國際社會對立面,而國際社會也已開始採取行動,本屆聯合國大會將是重要舞台。
以色列總理在聯合國通過決議支持「紐約宣言」後竟說︰「永遠不會有巴勒斯坦國」,甚至說聯合國的決議「令人覺得羞恥」。「以色列國」本身就是以聯合國一九四八年的關於以巴各自立國的「兩國方案」決議為依據才立國的,以色列憑什麼不讓巴勒斯坦人也按聯合國的決議建立自己的國家呢?本來,二戰期間法西斯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引起世人對猶太人的同情,於是二戰之後國際社會有了不允許出現「反猶太主義」的共識;但今天的美國和以色列竟然濫用這一國際共識,每當社會上出現反對以色列屠殺巴勒斯坦人的聲音,就被扣上「反猶太主義」的帽子。難道曾被希魔殺害的猶太人,就此變成了受上帝的「金鐘罩」保護、屠殺大量無辜巴勒斯坦人也不能被譴責?真是荒天下之大謬!難道只有猶太人有生存權,巴勒斯坦人就應該被種族滅絕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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