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5, 2020

依法辦事(隨感)



依法辦事(隨感)

「黃絲」好友「傻家姐」偶爾會看看老牛的「博客」;儘管她知道「政見不同」,但相識十幾年,還不至於「斷絕來往」,偶爾會傳些指責「警暴」的視頻給我,試圖影響我老牛的觀點。我在電話WhatsApp中對她說︰「我不會與你爭論,免傷和氣;我不期望可以改變你的看法,你也不必用你的資訊來『轟炸』我。我只想你明白一點︰你反對誰、反對什麼政權是你的自由,但無論何人都要守法,任何人都不應該以任何藉口,用暴力對公共設施進行刑事毀壞,任何人都不能以堵路、打砸、縱火去破壞社會安寧、以達到政治目的。」


去年年中政府推出「修訂逃犯條例」,本以為堵塞法例漏洞、還在台灣被害少女一個公道,誰知被不同政見者扭曲為「意圖將在港的逃犯送到中國大陸受審」,一些其身不正(在香港以外地方犯事被通緝)者,在報章發聲明,強烈反對修訂條例,於是反對派由六月上旬開始,策動群眾圍堵立法會進行「反送中」示威,一些「勇武派」激進分子在不明勢力支持下騎劫和平示威,逐步演變成暴亂,其後越演越烈,黑衣暴徒四出打砸、堵路、縱火,破壞商場、地鐵、交通燈號,企圖迫使政府讓步、接受示威者的「五大訴求」。


許多年輕人和大學生懷著一腔熱血,在那些別有用心的「知識分子」的鼓動下,投入「反修例」運動,不但在各個地鐵站、商場打砸破壞,還製造爆炸物,最後將大學校園變成類似中國「文革」時期的「武鬥據點」,警方圍捕時還要負隅頑抗。許多普羅市民看到香港被破壞,甚感心痛,咸稱「猶如中國文革」,甚至比文革更可怕。一位「黃絲」好友對我說︰「『反送中』、『反修例』,說到底就是拒絕中共的一套,拒絕毛主義、拒絕文革在香港重演。」


我對這位「黃絲」說,中國以外包括香港的許多人,把「文革」看成是毛一個人的錯;北京方面則為了維護毛而只把責任歸咎於「四人幫」,其實都沒有說到實質和實情。文革之初「紅衛兵」打著毛的「造反有理」旗號,提出「踢開黨委鬧革命」、鬥老師校長,就是無法無天的開端;文革中期各地都分成兩大派,兩派鬥來鬥去,發展成用槍砲互相攻擊,許多省市一次武鬥就死幾千人。各種「革命組織」自立山頭,無政府主義猖獗,群眾鬥群眾,政府癱瘓,百姓生活在惶恐之中。最後毛無法控制亂局,只好派軍隊實行「軍管」。


香港去年六月以來的「反修例示威」雖然沒有打死那麼多人,但兩派對立、一部分人瘋狂破壞公共設施、破壞社會安寧、破壞正常生活秩序和經濟活動,甚至提出「解散警隊」,讓香港這個號稱「法治社會」,突然全無法治可言,完全處於無法無天狀態,就比中國文革更甚。許多曾經歷過中國文革的年長市民,認為香港的「反修例示威」極像中國文革,就是從這個角度去看。


有些「善良」的市民或者「學者」,建議政府想辦法「大和解」。我認為那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因為反對派的目的是推翻政府、「重奪香港」、讓一國兩制在世界人們面前宣告失敗,他們的目標還未達到,並不想與你和解,你如何「釋出善意」、「放下身段」都沒有用。政治和解的時機已經過去。為今之計只有依法辦事,違法者治其罪,重振綱紀才是正途。(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Saturday, June 13, 2020

守住法治(隨感)



守住法治(隨感)

八十年代北京起草「基本法」時曾經擔任起草委員的李大狀,一直是香港泛民的精神領袖。最近在某電視台的「講清楚」節目中,談到北京由國家層面訂立「國家安全法」時說,應該由特區政府推動、香港本地立法,不應該由北京人大立法。他說,「立法會是香港唯一的立法機構,在立法會中親建制佔多數,他們(指特區政府)不用,卻把未能就二十三條立法的責任推給只佔少數的泛民主派,真是笑死人。」(大意)


主持人問︰泛民當年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今天又說應該由香港就二十三條立法,是否自相矛盾呢?李大狀說︰「當年政府推出的國安條例草案觸及結社、言論、宗教三大自由原則,所以我們反對;我們一向都反對損害香港自由的惡法,但我們無法阻止二十三條立法」(大意)。這便是「大狀」的巧舌如簧的本色,這便是泛民慣用的諉過於人、倒打一耙的嘴臉。


有點年紀的香港市民大概會記得,十七年前由保安局長葉劉牽頭草擬關於二十三條立法的條文草案,當時的保安局長很清楚講明︰我們自己立法,訂得很寬鬆;我們自己立了法,就不會由中央訂立法例讓香港執行。在多個公開推介場合,葉劉對聽眾說︰「你地信我啦」。但反對派為反而反,聽不進葉劉的話。立法會開會時,反對立法的市民用去年六月十二日的那一招,圍堵立法會;最後因為自由黨臨陣倒戈,政府不夠票,於是功虧一簣。


之後十幾年都因為弱勢政府,一直不敢重提國安立法,便是讓李大狀覺得「笑死人」之處。二零一四年「佔中」以及後來的「旺暴」,勇武者和煽獨者越來越瘋狂,至去年下半年,一些人不斷以縱火、堵路、打砸、侮辱國旗國徽、衝擊立法會、中聯辦和政府辦公樓,多次觸及北京的底線,逼得北京不得不由國家層面訂立「國安法」。如今那些人眼看末日已到,已呈狗急跳牆之狀。


因為「反修例」而讓民間撕裂不足為怪,原本應該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和司法人員也出現反政府、反特首、反北京的思潮和行動。好友提醒老牛不可評論已進入法律程序的政治案件,否則可能被指「蔑視法庭」而獲罪。但即使是普羅市民、小老百姓也看到︰有些年輕人犯嚴重罪行,法官只判「社會服務令」、罰款或者較輕懲罰,這很難不讓市民覺得有些司法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去縱容犯法、縱容暴力,正是這些人親手破壞香港的法治基石。


北京上月宣布將由人大訂立適用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按基本法規定作為附件三的適用法律在香港實施。一位身為大某師公會主席的知名人物竟然說,「人大無權將訂立的法例放在基本法要香港實施」。那就奇了。香港現時視為憲法的「基本法」就是由北京全國人大制訂的,一九九零年頒布,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生效。人大有權制訂和修改基本法,有權解釋法律條文(「釋法」),為何沒有權訂立國安法呢?如果人大沒有權,誰有權來做這項工作呢?就是那些「大狀」、「法律系高級講師」等等貼了「法律」標籤的人,信口開河、胡說八道,讓市民思想混亂、無所適從、難辨是非。看來,要守住香港的法治,要先由治理那些胡說八道的「法律界人士」開始。(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

Saturday, June 06, 2020

代入角色(隨感)



代入角色(隨感)

五月下旬,因為疫情而延期召開的北京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制訂「港版國家安全法」草案。一如所料,反對派「群起而攻之」,痛罵北京「制訂國安法強加於香港,是不尊重香港人」;美國等國家政要也跳起來,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稱北京當局「損害了我們的國家利益」(按︰真有點奇怪,即使真香港不自由了,關你什麼事?怎麼是損害了美國的利益?),連總統特朗普也叫囂「制裁北京、制裁香港」。香港黑暴們再次持續上街破壞,一時間熱鬧過夏日池塘的蛙聲。


曾經聲言「拖住條跛腳都要撐佔中」的好友玲姐,去年六月以後多次「拖住條跛腳」,與年輕人一起參加「反修例」遊行,步行約十分鐘、自拍一幅照片放上群組表個「政治姿態」,說「香港人要『反修例、反送中』」。這次又在群組拋出一句︰「港版國安法等於實行軍管!」去年下半年我還偶爾回應一兩句,如今理也不理她。因為我知道她如何取得資訊,又如何對那些瘋狂反北京的「知識分子」的歪理深信不疑,她有點偏執,看法異於常人,所以懶得理她。


不過,我突然想起一句精警又貼切的粵語成語︰「拿屎上身」。此語意思是︰本來自己身上是乾淨、沒有臭味的,卻硬要將臭屎搞上自己身上,然後罵屎臭、罵別人搞髒自己、罵社會、罵周圍的人。本來,因為香港少女在台灣被害而疑兇在港逍遙法外的社會新聞,促使政府試圖修訂逃犯條例、堵塞漏洞,誰知被「有心人」曲解為「企圖將在香港平安無事的人送去中國大陸受審」;個別「身有屎」的富商首先「代人角色」,發聲明反對修例;許多完全與這一類「異地犯事」無關的民眾,覺得那些「知識分子」解釋有理,也覺得政府是要討好北京,於是又代入角色,投入示威,甚至不惜「暴力抗爭」。被害少女沉冤未雪,整件事卻被反對派騎劫,政府不得不放棄修例,被害者至今無法討回公道。


這次北京決定制訂「港版國安法」也是如此。本來根據基本法,香港就「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十七年前,董先生曾努力在自己任內完成這一項立法,卻因為有人「陣前倒戈」而功虧一簣。反對派多年來不斷製造麻煩,令曾、梁等幾任行政長官,都因為「時機不成熟」,而不敢在任內將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擺上日程。去年六月以來,「反修例」示威每每演變為暴力衝突,一方面,有人藉詞抹黑警察、煽動仇視警察進而癱瘓香港治安;另一方面,混在「示威群眾」中的「港獨勢力」、「勇武抗爭派」,瘋狂挑釁北京的政治底線,不但打出「港獨」旗號,還要公然侮辱國旗國徽、衝擊中聯辦,恣意破壞公共設施、縱火堵路,顯然是要造成香港暴亂「失控」的「事實」,進而迫使北京方面出兵「鎮壓」,目的就是向全世界證明「一國兩制失敗」、「香港已死」。



誰知北京竟然如此能「忍」,堅持不動用軍隊,堅持「香港事務由香港自己解決」。但外國勢力干預、恐怖主義苗頭冒起、港獨思潮日漸成為行動、危害國家安全,北京才不得不由國家層面立法。其實人大通過的「草案」只是讓相關事情依法進行而已,法律條文還未成形;即使成為法律也是由香港執法,有誰說過訂立國安法是「對香港實行軍管」?玲姐聽了那些「好事之徒」的曲解,又深信不疑,又覺得自己被「軍管」了。由她去吧。(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

Sunday, May 17, 2020

自己埋單(隨感)





自己埋單(隨感)

前日看到電視新聞報導,一名二十一歲任職救護員的男子,參加去年六月十二日圍堵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的暴力行動,事後被警方拘捕,該男子承認「暴動罪」,判監四年。法官認為暴動是嚴重罪行,量刑起點六年;鑑於被告認罪及有悔意,並表示為同類犯事者做榜樣,認罪並接受法律懲處,以告誡年輕人切勿重蹈覆轍,法官減刑輕判如上。


前日又有人「網上鼓動」搞事者到各商場「和你乜乜物物」。兩名十五十六歲學生到某商場的一家店子,模仿去年下半年「黑暴」橫行時那些黑衣人的四出打砸的手法,破壞店內的機器、設施和收銀八達通,價值約一萬五千元;兩學生當場被捕。法官將案件延至下月再審,受害店鋪要求賠償損失。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有一批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騷擾商場,期間有人將廣場露天旗桿上的國旗拆下,大批人魚貫對國旗踐踏,二十一歲任職冷氣學徒的羅姓青年參與踐踏、塗污、放火焚燒國旗,然後將國旗拋入垃圾桶,並將垃圾桶和手推車推入水池,最終拋入城門河。羅被捕後承認侮辱國旗罪,去年十月被判處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其後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期,要求改判即時入獄或勞教中心。


今年四月二十四日,上訴庭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請。上訴庭認為,被告持續一段時間以多種方式侮辱國旗,不是一時錯手或者貪玩,行為惡劣,罪行嚴重;被告是在大量人群聚集的情況下犯案,產生鼓動他人的效果,即使被告有良好背景、沒有前科、承認罪行,即時監禁是唯一的選擇,法庭必須判以有阻嚇性的刑罰。上訴庭又指原審裁判官犯了原則性錯誤,沒有充分掌握案情,錯誤地判處社會服務令。上訴庭認為量刑起點是不少於四個月即約一百二十天;答辯人認罪,以及律政司上訴等減刑因素,以及考慮答辯人己完成部分社會服務令時數,所以判答辯人即時入獄二十日。



香港某些行業人士有一句流行語,叫做「出得黎行,預左要還」,意思是,行走江湖、做許多事,就要有將來承擔後果的心理準備(粵語「預左」就是「預計之內」,意思是有心理準備,「還」就是還清拖欠的債務、最後了結)。中國內地也有一句民間諺語,叫做「別看現在鬧得歡,就怕將來拉清單」,意思是,不要看現在行為瘋狂、無法無天、為所欲為,將來始終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吃了什麼拿了什麼,一張清單交到你手,就要結帳「清算」。這不是什麼「秋後算賬」,是一個成年人本來就要想到、就要預計到的最後清算。我老牛在博客常常提到一句話,就是「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己吃了什麼拿了什麼做了什麼說了什麼,最後就要自己「埋單」、「找數」。誰也別想賴得了。年輕人在做事之前不想清楚,犯了事就後悔莫及。(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七日)

Sunday, May 03, 2020

蟑螂肆虐(牛眼看世情)





蟑螂肆虐(牛眼看世情)

最近兩星期,香港仍有零星外來的「新冠」確診個案,但已經十幾日沒有本地個案,顯示疫情受控;當然專家一再強調不可掉以輕心、不可鬆懈、以防功虧一簣。正當市民期待回復正常生活、各行各業回復正常運作之時,一度因為疫情而稍有收斂的「黑暴」破壞活動又日趨活躍。




其實,黑衣暴徒即使在今年一月爆發「新冠」疫情也沒有停止破壞活動。在他們心目中的「重大事件」如某人墮樓死亡、某人溺斃、元朗事件、太子站事件等,都在「若干月」的所謂「紀念日」搞事。五一假期將近之時,有別有用心者在網上鼓動「黃絲」(其實是「黑暴」)在港九各處搞事,「遍地開花」。最近幾天,太古城、沙田、旺角、將軍澳、天水圍等處,都有黑衣蒙面人搞事,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橫額或旗幟,叫囂、滋擾商鋪;甚至有人午夜時分向警車擲汽油彈,一個年僅十五歲的學生當場被拘捕。





在立法會內,與黑暴稱兄道弟的一眾「犯民」議員與社會上的破壞活動互相呼應。最匪夷所思的是,立法會一個「某部委員會」,在某堅稱「按議事規則做事」的尊貴議員主持下,由去年十月到今年五月,仍未能選出主席,顯然是有人刻意「拉布」拖延;而據聞此人曾表示,拖延就是為了阻撓「國歌法」本地立法通過。香港去年下半年的暴力「抗爭」的「人禍」,已經對香港的社會造成極大破壞;今年初以來又出現「新冠病毒」這種前所未見的「天災」,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如果再讓黑暴繼續橫行,香港的優勢和經濟活力、財政儲備漸漸失去‧如果讓政客們繼續豪賭,很快就會輸乾輸淨。(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

Friday, March 06, 2020

積點口德(隨感)




積點口德(隨感)

日前,某據稱全港讀者最多的免費小報,刊出一版「獨家報導」,內容是洪姓藝人大爆與前女友寶小姐的「委屈」的「舊戀事」。該版專訪稱,今年滿六十歲、原本以「靚聲」知名的洪姓電台節目主持人,曾經三次「死過翻生」,二零一七年確診舌癌及淋巴癌,要割舌保命,因而失去「靚聲」。他一九九九年與城中富豪寶小姐高調拍拖,分分合合持續三年,之後分開;兩年後(二零零三年)寶小姐去世,洪先生仍有出席喪禮致祭。他說不想將秘密帶進棺材,所以趁滿六十歲的時候,大談與寶小姐拍拖時的「委屈」事。


他在「獨家專訪」中堅稱,與寶小姐拍拖不是貪她的錢,因為那些年他年薪二百萬,後來生意失敗沒有收入,寶小姐只給他四千元「責袋」;他說寶小姐常常因小事發脾氣、黑口黑面,甚至連上廁所久一點、在旅遊車上打瞌睡她都會黑面;指她「不但要求十全十美,還要支配住一個人」;他說她是「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不念恩情,無情無義,根本不懂得愛一個人」。他說,「香港好多偽善的人會抨擊我,說『人都死了,就算她是錯,還說來幹什麼』?但自己忍了二十年,不再忍下去」,所以決定講出來。


我不認識這位洪先生。但香港的小小老百姓、在世上活了那麼多年,稍為留意報章和八卦,也聽說過這位洪先生的故事,也知道他最近高調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也許我老牛正是洪先生所說的「偽善的人」,不過我不是認為「還說來幹什麼」,而是認為根本就不應該說。高至達官貴人、富豪名人,低至販夫走卒、普羅百姓,都明白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怎麼會讓社會大眾來評斷誰對誰錯?即使是女方「死纏爛打」追你,你如果不願意也可以「說不」;你接受了、親近了、「舂個頭埋去」,碰壁了、痛了,然後又說對方如何如何不對;但你不要忘記,是你自己決定的,所以最終還說明是你自己愚蠢。

且不說你是否貪人家的錢,你自己也承認「住人家的、用人家的、吃人家的,人家時時請你陪去周遊列國」;你和她曾經熱戀,在生活上、感情上、肉體上也都享受了,二十年後還要數落對方,為的是什麼?對方死了十七年,也不能起來與你辯駁,你的「一面之詞」有什麼意義?我強調的是人品,是口德。


十多年前,我給同事們講過兩個故事。第一個故事是︰一個中年男人離婚了,交了新女朋友,帶回家去,女朋友見到他枱頭還放著前妻的相片,問︰「還有來往嗎?」中年男人說︰「離了就離了,不再來往;但過去的就過去了,好歹夫妻一場,記住人家的好,不要懷恨在心,自己會舒服些。」女朋友覺得這是個有情有義的男人,可以交往。另一個故事是︰一個離職年輕人往新公司面試,主管看完他的履歷表和簡介之後,問他為何離職,年輕人力數前公司主管的不是,稱「忍無可忍」所以「劈砲」。主管心想︰此人有工做、有收人卻全無感恩之心,他日若離職,也一樣會指摘本公司。於是用一句「回去等電話吧」打發了年輕人。這兩個故事說明,不論是有錢沒錢、地位高低,人總應該厚道、有點口德,「不說人非」。當然有人會說「誰人背後無人說,哪個人前不說人」,這是很平常的。但要不要做有品有德之人,卻是自己的選擇。(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

Friday, February 07, 2020

同心抗疫(隨感)



同心抗疫(隨感)

這個庚子鼠年真是「流年不利」。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中國湖北武漢出現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肺炎,幾個星期內不但傳到中國國內多個省份以及港澳,同時也「流行」到美國、歐洲、日本、韓國、泰國以及台灣等多個國家和地區。春節前一日,中國專家呼籲民眾不要串門走親戚、不要聚會、不要到人多場合,以減少感染的機會。於是,各地大部分民眾在新春期間都躲在家裏,「自我隔離」,以協助政府控制疫情。

到今日(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下午二時為止,香港確診新型肺炎者有二十五例,死亡一人。政府因應疫情發展,漸次推出防控措施。例如,學生原擬二月十七日結束寒假,今已初步延期至三月二日才復課,到時還要視疫情受控情況再研判;除提供緊急和必須服務外,公務員在家辦公再延兩星期;早前關閉多個海陸口岸,昨天再宣布暫停海運大廈和啟德兩個郵輪碼頭的服務,只剩下機場、落馬洲和港珠澳大橋口岸;明天(二月八日星期六)起,任何進入香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都要隔離十四天進行檢疫,違者會被罰款和監禁。



十七年前(二零零三年)的「沙士」,儘管蔓延得快、多區出現社區爆發、許多醫護人員受感染、人人都要戴口罩返工;儘管當時的政治氣氛也並不和諧,泛民「倒董」之聲甚烈;但面對疫情,全港上下一心,同心抗疫,眾志成城,為前線醫護人員打氣,被隔離的市民雖有怨言也以大局為重。

但今年這次「抗疫」大局則很不一樣。也許是因為去年下半年的「反修例風波」延至今年初,其實「止暴制亂」並未完結,仍有人藉機搞事,也因為一些人被某些「公子」、「教授」洗了腦,正要趁疫情擴散之機灌輸政治訴求,向政府施壓,要求「全面封關」;政府通盤考慮未能採納「全面封關」的意見,於是有某個「醫護團體」發動罷工來脅逼政府接受條件,大有「趁佢病攞佢命」的意味。這些「醫護人員」的罷工行動引起社會兩極反應,一些幾個月前支持暴力反修例的人力挺罷工,但普羅市民以及醫管局高層則認為,應該以市民福祉為先、醫者服務病人是職責,「苦口婆心」勸說參與罷工者復工。今日下午工會以投票方式決定是否繼續罷工,結果是大部分人不願意繼續罷工。



另一方面,十七年後的今天,手機及手機科技普及、資訊發達,不但人手一部智能手機、每個人都加入各種程式的「群組」,於是各科資訊、消息藉手機廣傳,真假難辨,於是謠言滿天飛。早幾天,每逢有店鋪傳出有口罩出售的消息,店外便大排長龍,甚至有長者早一天下午便開始排隊。這幾天,超市的大米、麵食、廁紙、罐頭食品被搶購一空;甚至樽裝水、罐裝可口可樂都搶購。社區藥房的紙類和消毒藥水類貨品都被搶購。難怪有友人傳了一段令人心酸「調侃」,大意是︰「武漢肺炎傳到香港,演變成『武漢腦炎』,簡稱『武腦』,病源是手機謠言,發病時間是零至三小時,病癥是搶購貨品,與十七年前沙士期間搶購食鹽相似。治療方法是『冷靜、冷靜、冷靜』。」


由於病毒沒有特效藥可以對付,只能靠人類自己的免疫系統發揮作用,所以個人做好防護是最重要的。期望全港市民同心抗疫,期望參與罷工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擴散的高危時刻能夠「良心發現」,重返工作崗位。(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

Saturday, January 25, 2020

沙士重臨(隨感)



沙士重臨(隨感)

今日是春節,農曆庚子年正月初一。今年的賀年揮春不但是以往的「身體健康」、「龍馬精神」、「闔家平安」,還多了一些適應新形勢的「百毒不侵」、「同心抗疫」、「遠離疫情」。香港經歷過二零零三年的「沙士」(國內當時稱為「非典型肺炎」),對防止「新沙士」重臨甚為緊張,今日下午四時半,剛結束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年會返回香港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她說,政府一定將市民健康放在首位,所有防疫、抗疫工作宜緊不宜鬆,今日政府召開高層會議,下午交代最新抗疫工作。

林鄭月娥說,疫情變化很快,政府今日召開高層會議,聽取專家梁卓偉、袁國勇、許樹昌的意見,宣布提升應變計劃提升至緊急,並由特首召開督導委員會,設立四4個工作小組。政府將採取六項防疫措施,包括無限期暫停來往武漢的航班、高鐵直至疫情解決;擴大所有來自內地人士健康申報到所有口岸,包括中港碼頭、港澳碼頭、屯門碼頭、六個陸路口岸、港珠澳大橋;加強口岸體溫檢測及人手;研究落實離境人士體溫檢測,深圳、珠海率先實行;更新旅遊健康建議,呼籲市民切勿前往湖北省;暫停所有特區政府到內地交流探訪文化體育活動。同時,政府宣布,所有中小學、幼稚園、特殊學校延遲至二月十七日復課,停課會否延長視乎疫情發展。


去年底,媒體報道中國湖北省會武漢出現未明的新型肺炎個案,隨後,科研人員確認肺炎患者是由一種新型的冠狀病毒引致;源頭懷疑是當地一個海鮮批發市場;繼而科研人員發現很可能由該市場出售的「野味」(粵語,指食用不常見、非人工飼養的野生動物)帶有病毒。時至今日,不但全國有二十一個省市自治區發現疑似病例,連日本、韓國、美國、泰國、越南等地,都從由武漢來或到過武漢的旅客中發現懷疑個案。中國政府高度重視這一波疫情,全國加強防控;武漢在春節前宣布「封城」以切斷疫情散播的途徑。

越南至今錄得兩宗確診病例。世界衞生組織一月二十四日(農曆除夕)發表疫情報告,指越南其中一名確診患者未曾到訪中國,但其家人由武漢回國後染病,顯示病毒在越南人傳人。根據越南衞生部門前一日(一月二十三日)提供的資料,該國確診患上武漢肺炎的病人,是一對中國籍父子,他們前一天出現發燒的病徵後,在胡志明市一間醫院隔離治療。患病的父親最近由武漢返回越南,入院前曾到過河內及芽莊。另外,越南民航部門周四宣布,暫停所有往返該國及武漢的航班,並下令國內所有機場加強檢測旅客是否有發燒等病徵的措施。當地傳媒報道,越南主要旅行社已經取消所有前往武漢的旅行團。


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等多名傳染病專家,在醫學雜誌《刺針》發表文章,指這次引致疫情爆發的新型冠狀病毒,在親屬之間傳播率非常高。袁國勇以深圳一家口到過武漢後,人都染病做深入的個案分析,顯示病毒的入侵率高達百分之八十三,其中較年長的患者,病情相對嚴重。他強調盡早隔離患者是重要的措施;由於已確認新疫情源頭是帶病毒的野生動物,專家建議未來亦應該規管野味市場,杜絕類似的疫症。(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

Tuesday, January 14, 2020

良品暴力(不對馬嘴)




良品暴力(不對馬嘴)

一月十三日,香港司法機構舉行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終憲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致詞時提到尊重法治、維護法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致辭時提到,去年社會動盪不休,暴力橫行會令香港變成「暴徒統治,而不是法治」。但鄭若驊的有關說法惹來法律界批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認為鄭若驊的說法「以偏概全」。

陳…文…敏在電台節目中稱,律政司司長不單是政府官員,也是公眾利益的守護者,但從過往事件可見,鄭若驊似乎忘記了自己是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身份,認為鄭的評論對事件沒有幫助。陳…文…敏認為,反修例運動中確有部份抗爭者使用過份暴力,但也有不少人是和平示威者,他們只是對社會公義及不公平發聲,政府的說法以偏概全,未必是客觀和恰當的處理態度。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戴…啟…思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演講,提到,剛剛結束的一年實在非比尋常,他提到去年反修例示威,指當目睹嚴重暴力發生,並看見人們攻擊及傷害他人,同時亦有人作出刑事毀壞的行為時,相信港人會感到痛心,又認為行為與行使和平示威的權利背道而馳

戴…啟…思指,很多人被指控干犯的公眾秩序罪行,但往往並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當中好一部份人正面對著會招致漫長刑期的嚴重控罪,他說︰「大致上,他們都有著良好品格(good character),代表著香港社會一大部分人。」至於是否檢控,考慮公眾利益至為重要,即使證據充分,個別人士或者某些種類的案件亦不一定需要交由法庭定奪,「若證據足以令人入罪,但律政司最後決定不作出檢控的話,這對某些人來說看上來或許有點古怪,甚至不符合他們心中對法治的定義——即所有看來有犯法者必須被檢控。恕我直言,這個理解並不正確。



這是香港法律界的重要聚會場合,這是幾個法律界「巨頭」的各自宣示,竟然讓普羅市民摸不著頭腦。但讀完這些「法律」文詞,終於讓市民明白︰暴徒之所以如此猖獗及有恃無恐,原來是有那麼一些法律界人士給他們撐腰、打氣。什麼叫做「有著良好品格」?什麼叫做「代表著香港社會一大部分人」?什麼叫做「所有犯法者必須檢控的理解並不正確」?如果香港已成文的法律和已成案例的定論,可以由這些掌管法治的巨頭們隨意「搓圓撳扁」,那麼還要「法治」幹什麼?還要司法機構幹什麼?

一位法律界朋友告訴我,香港之所以實行「陪審團制度」、而陪審團成員未必是受過高等教育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者,原因就是讓擔任陪審的市民,從普通常識的角度去判斷是否有錯、是否合理、是否合法。如果「所有犯法者必須檢控」這個普通常識,在大律師眼中「並不正確」,那麼連普通法也不必了。半年來市民看到打砸地鐡、破壞商場、扔燃燒彈、堵路、打爛公共交通設施等刑事毀壞罪行,竟然有法律界人士覺得這樣的人「有良好品格」、「代表一大部分人」,如此扭曲事實的歪理,難怪連黑衣暴徒也鄙視,竟敢狂言「法治已死」。也許這便是「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可悲。(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