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姿態(隨感)
前天,前立法會議員兼中西區區議會議員、屬於香港本地某知名泛民政黨的許先生,被發現身在丹麥機場;許先生對媒體說是「公務外訪」、然後在社交媒體發放與當地某黨派議員會面、討論環境議題的照片,以證「所言非虛」,是真正的公務外訪,還有接下來的行程安排。但不足一日,許先生突然宣布退出所屬政黨並宣布流亡。他說首先要安頓好家人,之後會由丹麥去英國。該政黨黨魁胡先生在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仍堅稱「相信自己的黨友會如期回港」,並「感謝他一直以來對香港民主運動的貢獻」云云。
人們對這位許姓政治明星並不陌生,此人早已有「搶手機議員」之「美譽」。事緣他認為立法會秘書處職員用手機拍攝議會內情況,是「整黑材料」,在議事堂內公然搶去女職員的手機,並企圖強行刪除手機內的圖片。秘書處不得不報警處理。立法會內對於是否就此事對許作出「譴責」意見分歧。今年夏季,北京人大常委作出「同意新一屆立會選舉推遲一年;現屆議員延任一年」的決定。議員延任開始時各委員會重新推選正副主席,這位許先生竟然在議員投票時搶走投票箱;其他議員要求報警,許先生指責是「小題大做」。
後來,應特區政府要求,北京人大常委開會決定,郭、郭、楊、梁四名議員因為「公然鼓吹港獨」、「勾結外國勢力」被即時褫奪資格;一眾「泛民」不滿北京取消議員資格,為了表示政治姿態,宣布集體辭職。許先生等幾位人士在街上,有市民舉起手機拍攝,許先生不滿被「騷擾」,搶走市民手機並強行刪除資料,市民報警。法庭認為許涉違法,准予保釋候查。所以,許先生登機離境的一刻,已經不是立法會議員,但仍是正在「保釋」期的中西區區議員。許的出走,不但讓自己的誠信徹底破產,也是對香港法治制度的無情嘲弄。
其實這一屆立法會中的一些議員,四年多來都忙於做政治表態,並沒有真正做出有建設性的事。為了阻撓議案通過,他們一直在會議內「拉布」(故意拖延),因而令許多公務工程撥款遲遲未能批出,相關工程無法進行;為了阻止國旗國歌法修正案通過,一些人不惜將腐臭液體、污物、垃圾帶進會議室,潑向主席台,藉以擾亂會議;政府官員出席會議解釋政策時,一些人故意用手中的標語牌衝撞官員,行為如黑社會「爛仔」;立會延任重選各委員會主席時,又有人包圍主持會議者、叫罵、推撞、攀爬、拉扯,故意在會議上制造混亂;事後還要「惡人先告狀」,以私人名義控告試圖制止混亂的人。
來自社福界的張姓議員,在北京方面同意現屆議員「延任一年」之後稱︰延任是「違法違憲」,但為了市民「不得不坐在會議廳」,主席梁議員回應說︰「若認為違法違憲,可以選擇離開,沒有人強迫你坐在這裏。」其後十幾個議員集體辭職,張先生在一個節目中表示,「我們在立法會拖延,是為了市民的利益,但許多市民不理解」。老牛倒覺得有點不理解︰你們那些是什麼高深理論,讓市民「不理解」?你們這班人為反而反、為拖而拖、為阻而阻,為了政治姿態,無所不用其極,連拉扯、推撞甚至髒、臭、污都用上了,這麼下三爛的手段,難道市民會理解為「為了市民大眾福祉」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