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7, 2020

政治犠牲品(隨感)

 



政治犠牲品(隨感)

隨著本地感染「新冠」疫情稍有緩和,原本因為疫情而「封關」、「封城」、「封航」略有緩解,於是,因為疫情而沉寂多時的「台灣殺女友案」陳姓嫌犯的行蹤又成了媒體追蹤的焦點。死者母親說,兩年來一直未能釋懷,期望為愛女「討回公道」,希望陳姓嫌犯到台灣面對法律;並認為他說會去台灣「自首」,但說了多次至今未成行,似是「大話精」。這位母親曾對媒體表示,如果陳姓嫌犯願意接受法律懲處,她願意為他「求情」、給年輕人一個自新的機會云云。


不久前,一直協助陳姓嫌犯的管姓宗教人士,代陳發放一段表示懺悔的錄音,稱會設法去台灣接受審訊。台方說已為此事與港方設立「專門窗口」;港方則說,這只是台灣單方面的說法,事實上並無所謂「專門窗口」;台方不批出陳和管的入台簽證,說陳是兇嫌,不可能讓他「自由行」入境台灣,倒是要求港方提供協助;港方則說沒有相關的法理依據,政府不能違法做事,但承諾警方可以在「警務協作」上為陳赴台提供必要的協助。這麼一來,台方和港方各說各話,陳即使真有到台灣自首的迫切願望,短期內也很難成行。


港府保安局稱「沒有法理依據」,指的是本來去年修訂「逃犯條例」,誰知引起軒然大波,以「反修例」為名的反政府暴力活動持續超過半年,至今仍有零星事件;在「反修例」的「抗爭運動」高潮之際,港府無奈宣布修例之議「壽終正寢」;示烕者仍不「收貨」,最終港府只好宣布「撤回」。當然因為政府未能滿足「五大訴求」,暴力和示威行動始終未有停息。但作為政府,「經一事長一智」,如今切實面對本來要處理的如何移交逃犯的個案,政府當然不願意再冒風險去做「沒有法理依據」的事。


去年政府針對這宗「情侶遊台命案」,因為當時沒有與台灣移交逃犯相關法例,無法為死者討回公道,提議修訂逃犯條例。但建議一出,個別大商家、知名政治人物、學富五車的才子們,立即以「陰謀論」視之,將修例曲解為「送中」,然後鼓動以「反送中」為口號的反修例示威,鼓動黑衣人大肆破壞、脅逼政府接受「五大訴求」,政府最終只好撤回修訂。如今那些靠吃黑衣人「人血饅頭」的政治人物們,對於真實的如何移交逃犯的個案,全部鴉雀無聲。可憐那位被「男友」出賣的女孩,以及曾經殺人如今願意面對法律懲處的陳姓兇嫌,都成了政客們玩政治、反政府的「政治犧牲品」。


去年的「反修例風波」,起因正是要為這位在台灣被害的香港女孩討個公道。持續幾個月的示威風波中,「浮屍少女」惹人同情、「墮樓青年」惹人關心、虛構的「太子站打死人」的完全不知名的「死者」,也有人不斷放花圈「悼念」,唯獨這位有名有姓的在台灣被害的女孩,竟然沒有人記掛,更無人同情。由此更看得清政客們為政治「利益」而利用死人的可耻嘴臉,更看清那些「反對派」們的虛偽和冷血。(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

10 comments:

秋葉 said...

那些阻止「修訂移交逃犯條例」反送中的黑色暴徒,並沒有為死去的女孩求個公道,只是為外國間諜擺脫在港送交大陸受審的機會。一味的追悼沒有苦主的所謂死者,只是陷警隊於不義 !
如今12個畏罪潛逃的犯人誤闖大陸,正正是自動送中,更不能移交回港。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
那些漢奸們唯有捏造事實,說是港方的直升機明知他們闖入大陸海域而不加以阻止,是陷害。
總之是賴得就賴 ! 去年黑暴徒把香港打砸破壞,要港府花費逾億元修建,都是納稅人的金錢;用磚頭掟死異見者羅伯,火燒拆路障的李叔,筆筆都是欠我們正常港人的債,竟然還有人不知羞恥,不知悔改。

cowboy said...

謝謝秋葉阿姨。如今最荒謬的是,一些人熱心為「十二瞞逃」發聲,為「浮屍少女」發聲,卻沒有人為「台灣被害女」發聲,也沒有人為陳姓兇嫌去台灣投案提供可行方案,只有一位宗都人士在奔忙。政客們去年鼓動「反修例」,原本就只是擔心自己被「送中」,而從來沒有想過如何把陳姓兇嫌「送台」。全香港付出被破壞的代價,卻連一個真實兇嫌如何投案都做不成。嗚呼哀哉。

cowboy said...

更正︰「只有一位宗教人士在奔忙」。

Aiinsky said...

宜家台灣玩野,唔俾佢去。

cowboy said...

謝謝Aiinsky博友。又不是自己死了人,台灣當然不著急,還要設個局來陷害港府,讓港府違法辦事。他不發出簽證,你就不能成行,所以膠著。那些「反修例」政客,除了取得「反修例」成果,沒有一個人會拿出真正可行的辦法來。

Anonymous said...

潘母也不著急,只叫特區政府特事特辦拉人,卻不叫台灣特事特辦收人(但其實不收才是特事特辦)
連母親都這樣子了,其他人當然會跟著消費死者

cowboy said...

謝謝Anonymous博友到訪並留下雅評。台灣方面在島內宣稱是要「通輯兇嫌」,但他們說的「兇嫌」露面了,又不讓他到台灣去「投案」或是「自首」(台方不同意是「自首」,只能說是「投案」),申請簽證正式赴台也不行,那麼難道要港警送到台灣去?

秋葉 said...

香港是各國間諜在港活躍的天堂,因為要保障有刑事時,不用送交大陸受審,所以在港府推出修改移交犯人的條例後,就發動數十萬港人來阻止修訂移交條例,聲明「反送中」! 為反對派和間諜關定後門。
林鄭無奈鄭重宣佈本港不會重提有移交犯人到台灣、大陸的新條例了。
如今陳同佳仍在港,竟然不獲台灣接收,明顯是要香港屈服,主動移交陳同佳,這樣12瞞逃就可以打破沒有移交的條例,要求早日回到香港。

cowboy said...

謝謝秋葉。看到近日潘母的態度,我有點覺得港府是被「擺」了一道。當初港府實在是過份熱心,因為「台灣殺人案」引出的如何堵塞逃犯漏洞,提出修訂條例,本來以為可以為潘女討回公道,誰知被有心的幕後黑手污名化,搞出個大頭佛,出現暴力的「反修例風波」。政府和警察被折騰夠了,潘母如今卻要政府在沒有法例支持下與台方「互助」,顯然又是要擺香港政府一道。既然香港市民的意見是不要修例,經過「反修例」暴力之後港府已收回修訂,就只能照章辦事,不要「基於人道理由」再做錯事。

cowboy said...

更正︰「有心」應是「別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