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5, 2020

依法辦事(隨感)



依法辦事(隨感)

「黃絲」好友「傻家姐」偶爾會看看老牛的「博客」;儘管她知道「政見不同」,但相識十幾年,還不至於「斷絕來往」,偶爾會傳些指責「警暴」的視頻給我,試圖影響我老牛的觀點。我在電話WhatsApp中對她說︰「我不會與你爭論,免傷和氣;我不期望可以改變你的看法,你也不必用你的資訊來『轟炸』我。我只想你明白一點︰你反對誰、反對什麼政權是你的自由,但無論何人都要守法,任何人都不應該以任何藉口,用暴力對公共設施進行刑事毀壞,任何人都不能以堵路、打砸、縱火去破壞社會安寧、以達到政治目的。」


去年年中政府推出「修訂逃犯條例」,本以為堵塞法例漏洞、還在台灣被害少女一個公道,誰知被不同政見者扭曲為「意圖將在港的逃犯送到中國大陸受審」,一些其身不正(在香港以外地方犯事被通緝)者,在報章發聲明,強烈反對修訂條例,於是反對派由六月上旬開始,策動群眾圍堵立法會進行「反送中」示威,一些「勇武派」激進分子在不明勢力支持下騎劫和平示威,逐步演變成暴亂,其後越演越烈,黑衣暴徒四出打砸、堵路、縱火,破壞商場、地鐵、交通燈號,企圖迫使政府讓步、接受示威者的「五大訴求」。


許多年輕人和大學生懷著一腔熱血,在那些別有用心的「知識分子」的鼓動下,投入「反修例」運動,不但在各個地鐵站、商場打砸破壞,還製造爆炸物,最後將大學校園變成類似中國「文革」時期的「武鬥據點」,警方圍捕時還要負隅頑抗。許多普羅市民看到香港被破壞,甚感心痛,咸稱「猶如中國文革」,甚至比文革更可怕。一位「黃絲」好友對我說︰「『反送中』、『反修例』,說到底就是拒絕中共的一套,拒絕毛主義、拒絕文革在香港重演。」


我對這位「黃絲」說,中國以外包括香港的許多人,把「文革」看成是毛一個人的錯;北京方面則為了維護毛而只把責任歸咎於「四人幫」,其實都沒有說到實質和實情。文革之初「紅衛兵」打著毛的「造反有理」旗號,提出「踢開黨委鬧革命」、鬥老師校長,就是無法無天的開端;文革中期各地都分成兩大派,兩派鬥來鬥去,發展成用槍砲互相攻擊,許多省市一次武鬥就死幾千人。各種「革命組織」自立山頭,無政府主義猖獗,群眾鬥群眾,政府癱瘓,百姓生活在惶恐之中。最後毛無法控制亂局,只好派軍隊實行「軍管」。


香港去年六月以來的「反修例示威」雖然沒有打死那麼多人,但兩派對立、一部分人瘋狂破壞公共設施、破壞社會安寧、破壞正常生活秩序和經濟活動,甚至提出「解散警隊」,讓香港這個號稱「法治社會」,突然全無法治可言,完全處於無法無天狀態,就比中國文革更甚。許多曾經歷過中國文革的年長市民,認為香港的「反修例示威」極像中國文革,就是從這個角度去看。


有些「善良」的市民或者「學者」,建議政府想辦法「大和解」。我認為那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因為反對派的目的是推翻政府、「重奪香港」、讓一國兩制在世界人們面前宣告失敗,他們的目標還未達到,並不想與你和解,你如何「釋出善意」、「放下身段」都沒有用。政治和解的時機已經過去。為今之計只有依法辦事,違法者治其罪,重振綱紀才是正途。(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Saturday, June 13, 2020

守住法治(隨感)



守住法治(隨感)

八十年代北京起草「基本法」時曾經擔任起草委員的李大狀,一直是香港泛民的精神領袖。最近在某電視台的「講清楚」節目中,談到北京由國家層面訂立「國家安全法」時說,應該由特區政府推動、香港本地立法,不應該由北京人大立法。他說,「立法會是香港唯一的立法機構,在立法會中親建制佔多數,他們(指特區政府)不用,卻把未能就二十三條立法的責任推給只佔少數的泛民主派,真是笑死人。」(大意)


主持人問︰泛民當年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今天又說應該由香港就二十三條立法,是否自相矛盾呢?李大狀說︰「當年政府推出的國安條例草案觸及結社、言論、宗教三大自由原則,所以我們反對;我們一向都反對損害香港自由的惡法,但我們無法阻止二十三條立法」(大意)。這便是「大狀」的巧舌如簧的本色,這便是泛民慣用的諉過於人、倒打一耙的嘴臉。


有點年紀的香港市民大概會記得,十七年前由保安局長葉劉牽頭草擬關於二十三條立法的條文草案,當時的保安局長很清楚講明︰我們自己立法,訂得很寬鬆;我們自己立了法,就不會由中央訂立法例讓香港執行。在多個公開推介場合,葉劉對聽眾說︰「你地信我啦」。但反對派為反而反,聽不進葉劉的話。立法會開會時,反對立法的市民用去年六月十二日的那一招,圍堵立法會;最後因為自由黨臨陣倒戈,政府不夠票,於是功虧一簣。


之後十幾年都因為弱勢政府,一直不敢重提國安立法,便是讓李大狀覺得「笑死人」之處。二零一四年「佔中」以及後來的「旺暴」,勇武者和煽獨者越來越瘋狂,至去年下半年,一些人不斷以縱火、堵路、打砸、侮辱國旗國徽、衝擊立法會、中聯辦和政府辦公樓,多次觸及北京的底線,逼得北京不得不由國家層面訂立「國安法」。如今那些人眼看末日已到,已呈狗急跳牆之狀。


因為「反修例」而讓民間撕裂不足為怪,原本應該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和司法人員也出現反政府、反特首、反北京的思潮和行動。好友提醒老牛不可評論已進入法律程序的政治案件,否則可能被指「蔑視法庭」而獲罪。但即使是普羅市民、小老百姓也看到︰有些年輕人犯嚴重罪行,法官只判「社會服務令」、罰款或者較輕懲罰,這很難不讓市民覺得有些司法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去縱容犯法、縱容暴力,正是這些人親手破壞香港的法治基石。


北京上月宣布將由人大訂立適用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按基本法規定作為附件三的適用法律在香港實施。一位身為大某師公會主席的知名人物竟然說,「人大無權將訂立的法例放在基本法要香港實施」。那就奇了。香港現時視為憲法的「基本法」就是由北京全國人大制訂的,一九九零年頒布,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生效。人大有權制訂和修改基本法,有權解釋法律條文(「釋法」),為何沒有權訂立國安法呢?如果人大沒有權,誰有權來做這項工作呢?就是那些「大狀」、「法律系高級講師」等等貼了「法律」標籤的人,信口開河、胡說八道,讓市民思想混亂、無所適從、難辨是非。看來,要守住香港的法治,要先由治理那些胡說八道的「法律界人士」開始。(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

Saturday, June 06, 2020

代入角色(隨感)



代入角色(隨感)

五月下旬,因為疫情而延期召開的北京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制訂「港版國家安全法」草案。一如所料,反對派「群起而攻之」,痛罵北京「制訂國安法強加於香港,是不尊重香港人」;美國等國家政要也跳起來,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稱北京當局「損害了我們的國家利益」(按︰真有點奇怪,即使真香港不自由了,關你什麼事?怎麼是損害了美國的利益?),連總統特朗普也叫囂「制裁北京、制裁香港」。香港黑暴們再次持續上街破壞,一時間熱鬧過夏日池塘的蛙聲。


曾經聲言「拖住條跛腳都要撐佔中」的好友玲姐,去年六月以後多次「拖住條跛腳」,與年輕人一起參加「反修例」遊行,步行約十分鐘、自拍一幅照片放上群組表個「政治姿態」,說「香港人要『反修例、反送中』」。這次又在群組拋出一句︰「港版國安法等於實行軍管!」去年下半年我還偶爾回應一兩句,如今理也不理她。因為我知道她如何取得資訊,又如何對那些瘋狂反北京的「知識分子」的歪理深信不疑,她有點偏執,看法異於常人,所以懶得理她。


不過,我突然想起一句精警又貼切的粵語成語︰「拿屎上身」。此語意思是︰本來自己身上是乾淨、沒有臭味的,卻硬要將臭屎搞上自己身上,然後罵屎臭、罵別人搞髒自己、罵社會、罵周圍的人。本來,因為香港少女在台灣被害而疑兇在港逍遙法外的社會新聞,促使政府試圖修訂逃犯條例、堵塞漏洞,誰知被「有心人」曲解為「企圖將在香港平安無事的人送去中國大陸受審」;個別「身有屎」的富商首先「代人角色」,發聲明反對修例;許多完全與這一類「異地犯事」無關的民眾,覺得那些「知識分子」解釋有理,也覺得政府是要討好北京,於是又代入角色,投入示威,甚至不惜「暴力抗爭」。被害少女沉冤未雪,整件事卻被反對派騎劫,政府不得不放棄修例,被害者至今無法討回公道。


這次北京決定制訂「港版國安法」也是如此。本來根據基本法,香港就「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十七年前,董先生曾努力在自己任內完成這一項立法,卻因為有人「陣前倒戈」而功虧一簣。反對派多年來不斷製造麻煩,令曾、梁等幾任行政長官,都因為「時機不成熟」,而不敢在任內將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擺上日程。去年六月以來,「反修例」示威每每演變為暴力衝突,一方面,有人藉詞抹黑警察、煽動仇視警察進而癱瘓香港治安;另一方面,混在「示威群眾」中的「港獨勢力」、「勇武抗爭派」,瘋狂挑釁北京的政治底線,不但打出「港獨」旗號,還要公然侮辱國旗國徽、衝擊中聯辦,恣意破壞公共設施、縱火堵路,顯然是要造成香港暴亂「失控」的「事實」,進而迫使北京方面出兵「鎮壓」,目的就是向全世界證明「一國兩制失敗」、「香港已死」。



誰知北京竟然如此能「忍」,堅持不動用軍隊,堅持「香港事務由香港自己解決」。但外國勢力干預、恐怖主義苗頭冒起、港獨思潮日漸成為行動、危害國家安全,北京才不得不由國家層面立法。其實人大通過的「草案」只是讓相關事情依法進行而已,法律條文還未成形;即使成為法律也是由香港執法,有誰說過訂立國安法是「對香港實行軍管」?玲姐聽了那些「好事之徒」的曲解,又深信不疑,又覺得自己被「軍管」了。由她去吧。(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