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0, 2022

強制儲蓄

 


強制儲蓄(隨感)

六月九日,立法會以高票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例修訂案。勞福局長稱是一個「歷史性時刻」,經歷了兩屆政府、六年商討、勞工界與商界拉鋸磨合,終於「修成正果」,政府認為是平衡了各界利益考量的最佳方案。勞工界議員興奮展示「勝利」姿態;商界議員則認為增加中小企的壓力,對修訂通過感到失望。如今立法會商界代表始終不可能佔大多數,所以即使表達了反對聲意,最終表決還得「少數服從多數」。



「強積金」全稱「強制性公積金」,二零零零年落實推行,至今已經二十二年。香港一向以「低稅制」自傲,低稅必定低福利,所以,一直以來,香港除了公務員享有退休福利外,整個社會各行各業都沒有「退休金制度」。許多公用業機構和大型企業,設有「公積金制度」,大約是︰每月從員工薪津扣百分之五存入一個戶口,僱主(公司)也提供百分之五薪金的數額存入這個戶口,到員工退休或離職時,這個戶口的存款讓員工全數提取。這一筆錢當然不可能讓員工安享晚年,但起碼有一點存款做保障,不至於向政府申請救濟。



香港勞工法例規定,員工享有「長期服務金」;被解僱或公司結業時享有「遣散費」。許多人羨慕加拿大、澳洲以及歐洲一些「福利國家」的退休福利,但又不接受人家工薪階層要交百分之三、四十薪金作薪俸稅金的制度。九十年代,勞工界政治人物提出建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設想是由政府出頭、每個「打工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都享有退休金直至終老。但這一構思顯然是要推翻香港一直奉為圭臬的「低稅制」以及「小政府大市場」的經濟模式。港府當然不可能接受,於是社會傾向仿傚大企業、大公司的「自願」公積金模式。但小本經營的中、小、微型企業東主認為是一個額外負擔。



經過多年的商討,政府傾向設立「強制性金積金」,並承諾允許企業以本來就存在的「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來「對沖」強積金。這一制度確立並實施多年之後,勞工界認為不公平,要求取消「對沖」。經過兩屆政府六年的磋商修訂,前天終於通過修訂草案,便出現勞工界覺得勝利、商界覺得失望的局面。我老牛對這個制度一向冷眼旁觀。一來因為老牛在職時的公司,都設有公積金制度,不必「強制」;二來老牛看透了這個制度也不見得對打工者退休後有多少保障,目的只是強制全民儲蓄,以減輕將來政府救濟時的財政負擔。



本來,中國人一向有「積穀防饑」、「未雨綢繆」的觀念,重視儲蓄,以備不時之需。但以往香港許多人完全沒有儲蓄的觀念和習慣。最典型的莫過於「煲呔曾」時代的許姓政務司長。許下台後被廉署控以貪污判囚,媒體報道他幾十年公務員生涯、高薪厚祿,竟然沒有存款;貪污千萬,全部用於買唱片、嘆紅酒、食海鮮,如同低薪打工者一樣是「月光族」。多年前離世的某資深演員,喜歡賭博,全無儲蓄,身後蕭條,同事合力為他操辦喪事。低收入者固然「餐搵餐食餐餐清」,難有存款;但一些高薪年輕人也喜歡「碌卡」消費、先使未來錢,不但沒有存款,而且負債累累。所以,政府實施「強積金」迫使基層員工儲蓄,以免將來個個申請「綜援」,真是用心良苦。(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2 comments:

peace said...

很高興看到牛兄中肯而理性的評論,我過往工作上曾與強積金有間接關係,而我亦一直關注強積金問題。從沒有強積金到設立強積金但要對冲,再進展到取消對冲,是一個發展的過程,這過程雖然慢長,但卻平衡了勞工界及商界的利益。對中小微企有影響是必定存在的,事實上當年開始強積金時都對中小微企有影響,但我們總不能因此而放棄改善勞工權益。

cowboy said...

謝謝和平兄。幸好老牛以前在職場時都是「自願」的公積金而非「強制」。設立強積金後,銀行、保險公司爭相搶生意、充任強積金管理,但管理費收了,回報卻沒有保證,所以持有強積金戶口的勞動者多有微言。但,經濟不佳,投資失利也是常情,實是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