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06, 2022

劃清界線

 



劃清界線
(隨感)

日前香港政府保安局披露,一個由香港在海外人士籌組的所謂「香港議會」,煽動反對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保安局點名嚴厲譴責策劃者袁弓夷、何良懋及梁頌恆等人,指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局方稱,警方定必會依法追究,將有關人士緝捕歸案,又呼籲市民要與任何違反《香港國安法》人士劃清界線被點名的袁弓夷是立法會容姓女議員的家翁,容議員與袁氏一家人政治立場相左,尤其在二零一九年的「反修例風波」中更是勢成水火。保安局點名後的八月五日,容議員在報章刊登聲明稱︰「作為流著偉大祖國之血的中國人,在國之大義的前提下,基於據國安處稱,袁弓夷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宣布正式與袁弓夷脫離爺媳關係」(按︰原文如此。其實應是家翁與媳婦關係,故應是「翁媳關係」)。




別人的家事,街外人不便置評。坊間有不少關於袁家老父及幾兄妹、特別是曾參選香港小姐並在「反修例風波」中以「黃粉」見稱的袁家小妹的花邊新聞,只是普羅市民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但容議員作為政治人物、香港管治架構立法機關的一員,表明個人政治立場是必要的。特別是在國安法實施及北京「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堅持愛國者治港」的理念實施之後,議員宣誓效忠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前提下,議員與被指有違國安法的家翁劃清界線,是恰當的做法。當然,事實上親屬關係、容議員夫婿與老父的血緣關係,都是客觀存在的,不會因為一紙聲明而有所改變。有友人問︰有沒有必要登報聲明?有沒有效力?我答曰︰有。第一,從政者當然要政治立場鮮明;第二,香港報章報頭邊都有一行小字︰「本報經政府指定刊登法律性質廣告有效」。



市民留意到,被點名者除袁家「風頭甚勁」之外,還有一名梁姓年輕人,是上屆當選議員之後、在履行宣誓手續時被取消資格者;而何姓人士則是定居加拿大、曾任溫哥華中文報總編輯多年的香港資深傳媒人。他們在香港境外(司法管轄權範圍以外)針對特區政府、唱衰香港,雖然保安局稱本港警方要將該等人士緝拿歸案,但事實上難度甚高。而另一位被媒體譏為「搶手機議員」的許姓前議員,本是戴罪之身獲保釋不得離境,較早前藉詞「公務外訪」獲警方放行,去到歐洲裝模作樣會見某國議員之後便宣布「流亡」。許沒有出庭應訊,被指「藐視法庭」;香港警方也聲稱要通緝,但礙於現實,難以做到。



至於「十二瞞逃」事件,則顯示了這些人開始時「醉心政治」、觸犯法律後又企圖一走了之的不負責任心態。這十二人在二零一九年「反修例風波」中被捕定罪,保釋候審期間,在一些人精心策劃下,企圖以快艇由水路潛逃台灣,誰知「人算不如天算」,在離開香港水域、進入內地水域時被內地公安捕獲,在內地因「偷越國境」判囚,刑滿遣返香港再接受港方處置。本來香港政治民主、言論自由,有不同政見完全可以循正常途徑表達。但在別有用心政客和外國反華勢力的策動下,一些人選擇了暴力的方式、敵對的態度,以衝擊現行法律、挑釁北京為自豪,結果是墮入法網,後悔莫及。這些人受人唆使從事違法活動,把香港搞亂了、搞糟了就想逃避責任,實在是低能。(二零二二年八月六日)

6 comments:

秋葉 said...

所謂“醉心政治”的一批人,多的是好大喜功,借題以暴力的手段去進行,根本就缺乏政治智慧,因為不能服人。一班「十二瞞逃」,竟然誤闖中共大陸的海域,自投羅網 ! 就此證明這班人是如何的糊塗,都是害人害己。

cowboy said...

謝謝秋姨。說得對。最慘是近日那幾個被人「窩藏」準備偷渡的犯事者,不敢見天日、備受折磨還要被人利用來拍片「搏同情」搞什麼「眾籌」。真是矇到上心口,沒有普通常識也沒有政治智慧,真是可憐。

peace said...

在外國成立"香港議會"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意圖奪取香港管治權,這牽涉國家安全問題。我很佩服容議員的深明大義,同判國勢力劃清界線。

cowboy said...

謝謝和平留下雅評。據報道,某大律師質疑報章聲明沒有法律效力。從來(港英管治時期亦然)經批準發行之報紙(無論左、中、右),報頭都有一行細字︰「本報經香港政府指定刊登法律性質廣告有效」,該位大律師又憑什麼話在報章刊聲明沒有效?簡直是自以為是、自作聰明、自砸招牌。即使你大律師認為沒有效,起碼是表明立場、態度,毫不含糊。

井底青蛙仔 said...

搞事者基本上是一班無知的,無知並無不妥,呢個世界大把無知的,可怕的是無知又唔讀書,更加恐怖的是讀完書又無知.

cowboy said...

謝謝「井底青蛙仔」博友到訪並留下雅評。歡迎多來賜教。如今最可悲的是無知者犯了事要負刑責、要判囚,可見那些教唆、灌輸、策劃者把無知青年引上違法之路,真是害人不淺;而那些躲在幕後的教唆者卻悠然自得、不須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