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09, 2022

期盼團圓



期盼團圓
(隨感)

中秋節本來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但是自從二零二零年初爆發「新冠」疫情,各地封關及隔制人員流動,三個中秋節,跨境或兩地分居的家庭都未能團圓。本以為香港的第五波可以逐漸緩和、有條件與內地商討「免隔離通關」,誰知八月以來一直反彈,九月初這幾天還要在每日確診宗數過萬的高位徘徊,實在令兩年九個月以來緊守防疫政策的市民沮喪。期望不要等到下一個中秋,或許在今年尾的冬至、聖誕節,可以有條件讓市民自由過關。



三十二年前的一九九零年,農曆八月十五中秋節,是公曆十月三日,這一天是原東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與西德(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統一為一個德國的日子,老牛畫了一幅當時西德總理科爾的漫畫像,在當天的文匯報「漫畫城」發表,題為《人月兩圓》,表達對德國人民終於達成國家統一的祝福。中國人對中秋節的期待正是「人月兩圓」,家庭團聚、親情融合、民族團結,是任何政治勢力都擋不住的大潮。一九八七年台灣開放「老兵探親」、南北韓親人團聚、台灣以及一些東南亞國家的「過埠新娘」隨夫定居,都是親情衝破政治藩籬的例證,也顯示執政者開始明白重視「人性」的重要。



談到「人性」,社會的觀念以及法律的條文,可否顯現「人性」?在強調保護生命的同時,可否尊重個人對自己生命的決定權?剛從媒體看到一則社會新聞︰一名五十八歲電工為了讓癌症末期的妻子安詳離去,他在病妻同意下,在家燒炭殺死病妻。法官形容是一宗悲劇,被告是有計劃犯案;法庭索取的心理報告稱,被告患嚴重抑鬱、是在極度痛苦和神志不清情況下犯案。法官稱,保護生命是法律的責任,非法奪取生命不是一時衝動,故誤殺罪名成立;但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及被告已經被羈押兩年,以寬宏態度處理,判十二個月感化令。



我老牛完全理解這位殺妻電工的思路和行為,倒是覺得「心理報告」所述並非事實;所謂「保護生命」的說法也值得商榷。十年前,老牛太太癌症末期,器官衰竭、極度痛楚。牛太生命終結前一天,由白車送到醫院,主診醫生拉家人都一邊,問︰「若到最後階段,為減輕病人痛苦,將不採用電擊等搶救手段,家人是否同意?」我說︰「病人做手術及化療至今二十二個月,器官衰竭、痛苦不堪,搶救已沒有意義,就讓病人安詳離去吧,不要再受痛苦了。」老牛何嘗不是深愛老妻?何嘗不是期望老妻可以與自己白頭到老?但眼看她到了藥石無靈的地步,內臟衰竭,痛不欲生,我實在不忍心看着老妻在這樣極痛之中苟延殘喘,不如順其自然,安詳離去,免受更多無意義的痛苦。


至今,全世界各國的法律都秉持「保護生命」的原則,卻沒有體現「主宰生命」的權利。人的出生不能選擇,但離開人世為何不能由自己作決定?我當然尊重生命、熱愛生命,絕對不鼓勵自殺、不同意因情緒問題而輕生;但如果因疾病、痛苦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如果一個人到了連自己結束自己生命的能力都沒有的時候,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不容許個人選擇「安樂死」呢?所以,上述「誤殺案」的主審法官、一些政界人物,以及上述案件的犯人電工,也建議社會深入而理性地討論「安樂死」的議題,不急於立法。(二零二二年九月十日)

4 comments:

peace said...

安樂死這議題過去間中會浮上來討論一番,但從來沒有結果。我個人基本上是讚成的,因為都見過一些患了絕症卻生不能生、死不能死的痛苦個案,有些要靠機器維持生命,生比死更痛苦。但如果立法容許安樂死的話,恐怕又會衍生一大堆副作用,某些人因為意志力不夠堅強便容易尋死,也許有些痛苦是短暫的,可以醫治的,某些人不願面對又輕言放棄生命,凡此種種都必須三思。

cowboy said...

謝謝和平兄留下雅評。我老牛見過許多癌症末期生不如死,以及嚴重中風成植物人,或者意外導致嚴重傷殘完全較儀器維生的個案,所以同意「安樂死」。當然,立法時應將條件訂得嚴格,只允許醫生斷定冇得醫而極痛苦的個案,而不能讓只是意志或情緒或意氣用事而尋死的個案鑽空子。所以,宗教界、學術界、醫學界首先要做好「善終服務」和「臨床心理輔導」,才考慮允許真正生不如死的末期病人合法了結生命。

秋葉 said...

牛兄早安!中秋節以團圓為重,可嘆由於這兩三年來新冠疫情肆虐,各地封關使到人們與親人分隔兩地,這是一樁令人多麼難過的事情。
此外:若是親人患了癌症,照顧者除了感到難過之外,也是筋疲力竭。在電視上看到一宗為妻子作出安樂死的先生說:是他的妻子生前要求的,也明知會判刑入獄,但求妻子不再捱著那麼痛苦的病,他說甘心去坐牢。對於應否讓病人安樂死這個問題,一向備受爭議。

cowboy said...

謝謝秋姨。是的,「安樂死」話題極具爭議性。我認為應當允許「安樂死」合法化,重點是訂明定義,一定要是醫生判定不能醫治、生活極痛苦、生不如死才允許執行,以防濫用,以及不負責任的人以此逃避。